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零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简易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3-12-15

一、项目名称

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零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主要内容: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属小型项目(按本次遴选规定的取费标准,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2万元以下的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类型包含房建项目以及维修改造项目等。

三、项目实施要求:

1、进度要求:乙方应自领取相关资料后按照:200万元以下(含)的工程项目20个日历天完成;200万元(不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的工程项目30个日历天完成。

预算编制、预算初审如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延时完成的,前5天每延长1天,项目的咨询服务费按每天5%扣除,超过5天的,按每天10%扣除,直至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费全部扣除。

结算审核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延时完成的,以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合同约定完成时间相比,5天为一个时效控制段,每延长一个时效控制段,则项目的咨询服务费按一定比例递减(前5个时效控制段延长时按1%递减,超过5个时效控制段以上部分则按5%递减,直至该项目咨询服务费全部扣除)。

2、质量要求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后,应优质高效地完成造价咨询任务,在履行咨询服务过程中,因未能如质完成咨询服务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直接)的,应当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造价咨询编制质量以国有投资预决算评审部门或浙江凯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内控部终审核差率为指标,预算编制或预算初审若国有投资预决算评审部门或浙江凯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内控部终审核准误差率超过±5%且核增(减)金额超过10万元时,每增加0.1%,中介机构的咨询服务费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扣减1%;终审核准误差率超过±10%且绝对值超过20万元,则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费全部扣除。(误差率计算公式:[终审核增金额绝对值+终审核减金额绝对值]÷中介机构预算编制金额×100%(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四舍五入,取一位小数)。结算审核若国有投资预决算评审部门或浙江凯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内控部终审核减率超过±3%不超过±6%,每增加0.1%,咨询服务费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扣减1%。(终审核减率的计算公式为:[中介初审审定金额-终审审定金额]÷中介机构初审审定金额×100%,四舍五入,取一位小数)。误差率超过 6% (含),每增加0.1%,咨询服务费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扣减2%,直至全部扣完。

3、其他要求

为保证造价咨询报告的准确性,不论项目大小,均需造价人员踏勘现场。项目地点为浏阳经开区内。如有需要,相关人员需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办公。

四、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需为南湖区财政评审中心2022年考核优秀等次的中介机构(详见浏评发【2023】1号)。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需具有造价相关电脑及软件等硬件软件设备。

3、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造价人员2人及以上,造价咨询机构必须对所有的项目设置复审机制。其中造价编制人(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人员)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复审人员也必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与造价编制人(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可与复审人员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予变更)。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具体步骤:(1)人员验证、投标承诺评审;(2)遴选确定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单位身份代码球;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5、合理定价

拟定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上限价19.8万元(上限金额到达和合同日期到期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且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在2万元以内,咨询服务费计费方式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 25号)计费如下:

内容  

项目咨询费控制价计算式  

结算初审 

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附表4中的第4.2种工程结算审核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考虑项目专业系数,以结算终审审定金额为基数计算后,再优惠40% 

折扣后低于1000元的项目按照1000元计 

结算终审 

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附表4中的第4.2种工程结算审核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考虑项目专业系数,以审定金额为基数计算后,再优惠40% 

折扣后低于1000元的项目按照1000元计 

预算编制 

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附表3中的第3.1种工程预算编制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考虑项目专业系数,以预算审定审定金额为基数(暂列金额除外)计算后,再优惠40% 

折扣后低于1000元的项目按照1000元计 

预算初审

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附表3中的第3.2种工程预算审核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考虑项目专业系数,以预算审定金额为基数(暂列金额除外)计算后,再优惠40%

折扣后低于1000元的项目按照1000元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自行在浏阳经开区官网(http://letz.changsha.gov.cn/)“工程招标”栏目上下载招标资料(包括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不组织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3年12  月  18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将疑问发至815289096@qq.com(邮件主题需填写该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changsha.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在上述网站下载,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 12 月 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嘉兴市南湖区盛世路维也纳国际酒店(浙江浏阳经开区中心国际店)北侧约70米,C2栋汇远实业703办公室。

7.2  投标文件递交采取邮寄的方式。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4 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密封装订,顺序为:1.承诺函;2.法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如有);4.项目管理机构(编制人及复审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2023年9-11月任一一个月人员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5.其他(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内控监督

本项目由采购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招标人联系

9、联系方式

人: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址:嘉兴市南湖区盛世路维也纳国际酒店(浙江浏阳经开区中心国际店)北侧约70米,C2栋汇远实业703办公室。

人:彭政

   话:0573-8683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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